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释义

更新时间:2018-04-04 09:37:36点击次数:13449次字号:T|T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号)下发后,各市在执行中对有关条款内涵把握不准,产生一些疑问。为便于大家开展工作,现就有关条款释义如下。

     1、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具体怎么掌握?润滑油、医药中间体、水性涂料是化工产品吗?企业生产环节中涉及化学品或危险品的使用,如酸洗工艺是必须的工艺流程,但最终产品及次产品不属于化工类的项目,如何管理?

     答:(一)凡是省内生产化工产品的投资项目,均适用本规定。

     (二)化工产品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中制造业25大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其中2524煤制品制造、2530核燃料加工、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中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除外)、291中类橡胶制品业产品。

     (三)润滑油、化学合成类的医药中间体、水性涂料等均属化工产品。

     (四)使用化学品或危化品但不生产化工产品的投资项目不适用本规定。

      2、《规定》第三条“项目管理”中“所有化工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权限,上收至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权限上收是指生产类和非生产类化工投资项目都上收吗?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哪几个部门?

      答:(一)“所有化工类投资”是指所有生产化工产品的投资项目和危险品储存、经营、运输类投资项目,权限上收至市级投资主管部门。

      (二)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指设区的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委。

      3、《规定》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不适合入园项目”是指那些情况?

      答: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主要是指大型养殖场禽畜粪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废弃物等不适合向园区转运,而依托大型养殖场、污水或垃圾处理厂配套建设生产有机肥的项目。

      4、《规定》第三条“危化品储存、经营、运输类投资项目由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按原程序办理”,危化品储存、经营、运输类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哪几个部门?按原程序办理是指什么?

      答:(一)投资主管部门指设区的市发改、经信部门和省发改、经信部门。

      (二)按原程序办理是指投资项目审批由设区市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按原有规定进行办理,不需要进行专项行动办组织联合审核。

      5、《规定》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化工园区认定前,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其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暂停核准或备案,已完成相关手续尚未开工的暂缓开工建设”怎么理解?八项断然措施出台前完成备案的项目,现在是否可以办理安评、环评、规划、土地等后续手续?

      答:(一)在化工园区认定前,除省重点项目外的其它新建、改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发改、经信部门暂停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的环评、安全条件审查等部门暂停批复。

      (二)八项断然措施出台前,项目已办理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环评批复、安全条件审查等手续,各种手续齐全的已开工建设的可以继续建设;前期手续完备且已建成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继续办理竣工验收、生产许可等后续手续。已完成相关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需要待化工园区认定后,在化工园区内实施,严禁化工园区外建设(重点监控点除外)。已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未办理安评、环评、规划、土地等手续的,需要待化工园区认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6、《规定》第三条“项目管理”第三款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环保综合治理项目、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由哪几个部门对项目进行认定。

       7、《规定》第三条“项目管理”第三款中,按权限由相应核准备案机关办理,是指发改、经信还是包括其他部门?

       答:省、设区的市发改委或经信委。

       8、《规定》第三条“项目管理”第三款中“化工园区认定后,对化工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两重点一重大”非省重点项目,由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牵头,组织省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参加联合审查的部门有哪些?

     答:根据具体项目涉及的内容确定。

       9、《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中“量重点一重大危化品项目”是否有具体范围或目录?

      答:(一)“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目录。请查阅以下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判定,可参考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10、“进区入园”搬迁项目,是仅限本市区域内项目,还是涵盖全省范围项目?

       答:“进区入园”搬迁项目政策仅限省区域内。

       11、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成果鉴定是否对鉴定机构提出要求,确保鉴定成果准确可靠?

       答: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的成果鉴定,需由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国内该行业至少3名知名专家参加,并出具其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家意见。

       1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自行编制还是必须咨询机构编制?咨询机构资质是否有要求?

       答: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及资质问题,按照核准备案部门的要求办理。

       13、非危化品化工项目,按权限由相应核准备案机关办理,具体怎么把握?

       答:由设区市及以上发改或经信部门核准备案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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