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信息中心(信息机构):
现将山东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公通〔2016〕43号)转发给你们。各市环保局信息中心(信息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环保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
联系人:徐得智 电话:0531-66226857
附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http://www.sdein.gov.cn/zwgk/gsgg/201604/W020160411541094464762.pdf
山东省环保厅信息与监控中心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