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信资〔2018〕189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有关省级经信领域行业协会:
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产品和设备,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现组织开展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山东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八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包括以下领域: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业、新能源等行业,以及农业、建筑、交通运输、通信、民用、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要符合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效果;有成功的实施案例;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山东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1-7批)已发布的,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申报要求。省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各申报企业、单位填写《山东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表》(附件1)及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简介(附件2,要求2000字以内),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各市、行业协会组织筛选后,填写《山东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纳入省推广目录,并推荐至国家,争取列入国家目录。
请各市、行业协会于6月29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需刻制光盘,2套)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张成泉
电话:0531-86902027
邮箱:zhangcq@shandong.cn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