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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循环经济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0-02 19:20:51点击次数:2412次字号:T|T

各会员单位、专委会成员单位、市有关协会、联盟、有关单位: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循环经济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致力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基层管理者、一线员工和团队,坚持面向基层,突出一线,突出工作业绩。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部门)还应分别具备下述条件:

1.严格遵守有关创新工作意见和制度要求,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高效,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尊重科学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怕困难,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创新氛围和工作环境。

2.科研团队应在循环经济领域研究中取得突出贡献,或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申报先进个人的循环经济工作者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有关创新工作意见和科技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要求,注重加强相关业务理论和知识学习,勇于探索,刻苦钻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有强烈的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发展和推进循环经济工作有较好表现。

三、其它

(一)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在公开媒体公布,并颁发奖励证书。

(二)请于20181130日下午5点前,将《山东省循环经济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sdxhjjjsb@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

王振凤 (053182660158/15665775962

传 真:(053182660623

附件:1.山东省循环经济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点击下载】

2.山东省循环经济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点击下载】

3.关于评选2018年度循环经济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PDF】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

2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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