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精神和《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鲁科字〔2018〕124号)要求,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循环经济科技奖”)经由山东省科技厅审核认定备案后,继续开展2019年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循环经济领域具有深远影响的技术发明、技术开发项目及成果,或对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影响面广、经济效益显著的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研究成果。
二、奖项设置
(三)循环经济科技奖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数量不超过十个;二等奖数量不超过二十个;三等奖数量不超过三十个。
三、申报方式
2019年度循环经济科技奖申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自由申报两种方式,项目完成单位除直接申报外,可通过各市有关协会等单位进行推荐。
四、申报程序
(二)申报书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主要完成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五、评选程序
(五)颁奖表彰。在山东电视台举行颁奖仪式,获得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入选“2019年度循环经济十大科学技术奖”,并优先推荐山东省科技厅相关奖项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
六、联系方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