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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7-17 22:30:29点击次数:2704次字号:T|T

鲁经信循〔2015〕8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以工信厅节函〔2014〕825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抓紧做好第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

山东泰山建能机械集团公司、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富美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是工信部第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

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组织试点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批复要求,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和评估,指导试点单位编写《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自评报告》、填写《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基本信息表》,并进行初审。对符合国家、省有关要求的,于1月23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验收申请,报送相关材料。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按照工信部要求进行验收。对试点实施效果特别出色的单位,省里将向国家推荐申报机电产品再制造示范单位。

二、继续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工信部将进一步拓展再制造试点领域和范围。各市要按照工信部规定的试点领域、基本条件和相关程序,积极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试点,于3月5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里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上报。

省经信委联系人:卢玥

邮箱:jntrs@163.com

电话:0531-86905519(传真)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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