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信循〔2015〕154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请组织推荐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 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
各市经信委(节能办)、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要在征求市环保、农业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上报。报送材料包括:市经信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的联合推荐文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要打印目录,编写页码,并按顺序加封装订成册(普通A4纸双面打印),于4月27日之前分别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5份,省住建厅2份,省财政厅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各1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采用WORD格式,刻录成光盘)。
联系人:省经信委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卢玥
电话:0531-86061916
邮箱:jntrs@163.com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宋雅男
电话:0531-8266976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李传鹏
电话:0531-87080821
邮箱:hw7167@126.com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5号)http://hzs.ndrc.gov.cn/newzwxx/201504/t20150420_688666.html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