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专区 > 会员动态

【聚焦两会·会长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吕天博:建议推动能源立法,健全新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更新时间:2023-03-07 17:56:20点击次数:2135次字号:T|T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天宝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构建新型能源系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有序提高清洁能源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吕天宝指出目前新能源建设发展的问题:

第一是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我国2020年提出了“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能源发展战略,与2005年颁布并经2009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1995年颁布并经2018年第三次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其立法理念,以及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已无法适应新时期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和要求,对支持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第二是尚未形成新能源电价的市场化机制。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新能源市场化交易体系和电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第三是缺乏新能源系统均衡规划。新能源规划不仅体现规模化、基地化,更要统筹海上和陆上规划、新能源和常规电源规划,电源规划与电网规划、电力规划与负荷消纳的衔接,系统均衡、合理布局分布式、集中式、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建设形式,才能有效避免新能源规模化供给与消纳利用矛盾。

第四是能源规划缺乏多规统筹。国土空间规划、海洋规划、生态规划与能源规划、产业规划等应多规统筹,预留新能源开发的空间,并保持新能源用地、用海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和稳定性。

在此背景下,吕天宝认为,解决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问题,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是促进新时期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关注的领域,特提出“解决影响新能源发展”的以下四点建议:

健全新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推动能源立法。落实新时期能源发展新理念新要求,以前期形成有效的指导意见,系统化修订和完善《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尽快形成符合新时期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破解电力改革体制机制瓶颈,支持新能源快速发展,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建设能源强国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加强组织协调,共同发力破解瓶颈。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为课题,建立由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政策发布单位、行业监管、技术咨询、源侧、网侧、负荷侧等单位组成联席协调机制,以市场化运营为导向,推动和破解电力改革过程政策、体制机制、技术、市场等矛盾和瓶颈。

因地制宜,优先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我国沿海盐碱滩涂新能源建设条件好,工业聚集负荷需求大,具有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就地消纳的综合优势和条件,应加快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为基础,因地制宜,统筹工业产业布局,推动沿海新能源资源的本地规模化开发,绿色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促进沿海地区高能耗产业聚集和产业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科技支撑,智慧赋能。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推动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综合智慧能源体系。

企业发展的同时一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据介绍,鲁北集团作为化工企业,在30年前就关注产业生态和绿色发展,多年来大力推动产业生态循环,目前中国鲁北循环经济网络集成已经成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通过实施技术集成创新,创建了磷铵-硫酸-水泥联产及含硫固液废弃物协同处理体系、“养殖-冷却-淡化-提溴-制盐”为主体的海水梯级综合利用、盐-碱-电-铝及高端化学品铝联产、钛硫磷钙锂联产及钛白粉清洁生产等多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了资源有限、循环无限,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亚太组织在中国的生态工业典型。

“人大代表不仅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不仅要为国为民履职尽责,更是一种激励,更要要求企业紧跟国家战略方向、落实国家‘双碳’能源战略、保护‘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这也是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点工作。”

吕天宝表示,目前,鲁北企业集团联合国内外行业头部企业规划建设山东鲁北智慧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已经在建设当中,该基地的建设已列入《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和山东省“十四五”期间12个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支撑性项目规划,建成后将形成“以锂电材料制造为主体,以锂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为支撑,以电芯和PACK为延伸”的“一体两翼”的锂离子电池全产业链,预计营收超千亿元,将为我国新能源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

(编辑:admin)
网站首页  | 客服中心  | 广告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