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7-17 22:20:58点击次数:1760次字号:T|T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节能办: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拟在全省总结凝练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现将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

《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培育的20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方面。

二、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循环、纵向延伸、横向耦合、系统复合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取得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

三、具体要求

本着自愿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推荐材料主要内容包括:(1)市循环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正式文件);(2)《山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情况表》;(3)一篇500字左右的简本(格式参照发改环资〔2011〕2232号文件);(4)一篇3000字左右的报告。

请将报材料一式5份,以及电子版于8月10日前报省经信委(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我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对经评审通过的典型模式案例,在全省推广学习。

联系人:宋晓强

电话:0531-86061916  0531-86905519(传真)

邮箱:xqc1916@163.com

附件:山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情况表[点击下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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