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对各市初审上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机组进行了评审。现将审定合格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机组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月31日前向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反映。
联系电话:0531-86920013。
附件:1、山东省2014年下半年拟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名单[点击下载]
2、山东省2014年下半年拟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名单[点击下载]
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