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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家企业成为国家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

更新时间:2015-07-17 22:35:03点击次数:2052次字号:T|T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2015年第1号公告,确定10家企业为2015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我省的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入选。2家企业的53个型号的发动机确定为 “以旧换再”推广产品。

“以旧换再”是指境内再制造产品购买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的行为。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凡列入范围的“以旧换再”推广产品,中央财政按照其推广置换价格(再制造产品销售价格扣除旧件回收价格)的一定比例,通过试点企业对“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补贴。以此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扩大再制造产品的市场份额,有效促进再制造产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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