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研究 > 政策解读

划重点!一文读懂绿色工厂如何申报

更新时间:2020-03-04 20:14:50点击次数:2283次字号:T|T

如何申报绿色工厂

1、项目概述

《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绿色制造工程,并首次提出“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的战略任务和“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导,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颁布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并联合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制定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厂作为绿色制造的主体,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内容之一,工信部提出了到2020年创建1000家绿色工厂的目标。目前,国家已完成3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认定工作,其中,绿色工厂示范名单已达800家。




哪些企业更容易申报绿色工厂:

(1)工厂相关建设手续齐全,无未批先建等违规情况的企业;

(2)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3)行业内龙头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企业产品能耗水平、污染排放等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开展意义

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是未来企业发展的主要形态。

第一,政策导向,发展趋势。发展绿色工厂是顺应全球绿色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第二,荣誉称号,稀缺资源。绿色工厂作为工厂区的荣誉称号是稀缺资源,根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全国绿色工厂达1000家左右,目前,绿色工厂示范名单已达800家。

第三,金融担保,信贷支持。政府引导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工厂会获得相应的金融担保与信贷支持政策倾斜。

第四,财政奖励,工厂受益。针对入选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工信部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进行扶持,推动政府优先采购。各地也在积极争取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3、怎样申报

1、需要申请的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

2、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

3、评价合格的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后,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工厂企业名单,并随附相关材料;

5、工信部将在地方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示范名单,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4、服务流程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考《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开展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工作,首先,要对受评价方申报要求的符合性和评价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在确认受评价方满足基本要求后,与其签订评价合同,进入评价工作流程。

评价内容: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对工厂基本要求的符合情况进行判定,围绕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六大评价指标,对工厂进行绿色工厂评价。

5.绿色工厂评选要求

对于企业和评价机构来讲,了解绿色工厂评选要求至关重要。根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企业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前提下,优先选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可申请进行绿色工厂评定。该《通则》对评价指标、评价依据、评价方式等内容均做了详细要求。

(一)评价指标框架

从2017年开始,工信部在全国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工厂评选,绿色工厂评价涉及共有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方面指标要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



关键指标:
1、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包含通风采光良好;布局规划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浪费资源;厂区内能源计量设备要齐全等;

2、要有相关的三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3、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情况,主要包含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采用新型能源,优化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设备的余热和余压;借助智能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等;

4、产品评价方面,主要包含材料的选用上、种类要集中,可回收程度高;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产品的使用周期;在整个生产流程中对碳足迹进行跟踪等;

5、环境排放方面要做的更好,如容积率、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相关指标要达到相关绩效标准等。


(二)评价依据

1、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需在本地区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细化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内容。评价要求需满足本文件指标体系中所有基本要求。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区行业特点细化各行业的评价要求,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参照预期性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

2、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制定《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鼓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开展地方绿色工厂试点示范评价工作。

3、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评价工作按行业进行,工厂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分类。


(三)评价方式

1、绿色工厂试点示范评价由独立于工厂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2、实施评价的组织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

3、实施评价的组织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提出的综合评价指标。满足所有必选评价要求并达到地方规定分数要求的工厂,可纳入上报绿色工厂名单。




(编辑:admin)
网站首页  | 客服中心  | 广告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