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泗水县在省、市经信委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工作。 2014年12月,泗水县被省经信委批复为省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地区。自批准以来,泗水县将创建工作作为实现转型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途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实施,创建工作稳步开展。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泗水县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循环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的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推进机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职责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成立专门的循环经济发展机构,归口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管理,确保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2、全力推进各项指标体系按期完成。根据《泗水县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紧盯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确保如期完成。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87元,同比增长11%;人均可支配财政收入1441元,同比增长13.4%;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4.1:42.1:33.8;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率52%,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均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完成全年减排目标;城镇污水处理率97%,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均如期完成。
3、缜密论证抓规划。2013年,聘请工程咨询专家,历时1年,编制完成《泗水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为循环经济长期发展指明了方向。2014年,历时6个月,编制完成《泗水县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按照规划和方案,泗水县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个转变,构建三个核心体系,形成四大产业链条。具体内容是,围绕创建省循环经济示范县目标,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比较完善的节约型社会政策法规体系、经济政策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农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服务业产业链条。
4、健全监督考核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与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加强循环经济发展指标评价体系研究,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指标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同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加强考核监督检查力度。
5、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循环经济公益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县域范围内的学校加强循环经济宣传力度,教育局牵头开展了“循环发展进课堂”活动。举行专题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部门及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循环经济培训。引导全社会树立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使用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典型经验和做法
1、分解目标任务。出台《泗水县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计划》,分为循环经济农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和服务业产业链体系,每个体系分别成立推进组,根据部门工作职能相应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着力解决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度重点支撑项目的建设情况,靠上做好服务工作。目前各循环经济产业链体系工作按计划稳步实施,重点支撑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加强项目管理。与县域经济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相结合,加强重点支撑项目的推进和管理。对正在实施的54个循环经济项目实行“周调度、月督导、季通报”制度,全部项目上报倒排工期计划表,建立项目台帐,按照计划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3、突出重点抓实施。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按照规划要求,分步实施,层层推进。以产业生态化为核心,围绕建设农业、工业、服务业和资源综合利用四个层面,确定了循环型节约型农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规模化养殖、清洁生产工艺建设、城市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粉煤灰循环利用、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工程。
4、健全政策抓配套。推进循环经济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政策作为支撑和保障。泗水县着重从产业、财税、土地、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在产业政策方面,对照国家宏观调控有关政策,列出了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对鼓励类项目优先发展,对限制类项目不予支持,对禁止类项目不予引进、不予审批、不准建设;在财税政策方面,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国家鼓励的项目,由财税部门对照有关规定制定细则,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在土地政策方面,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政策规定优先保证土地供应,同时实施土地复垦工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服务政策方面,对循环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由专人指导服务,努力打造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促进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
5、严格管理抓执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限期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支持发展清洁生产工艺和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开展“三高两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产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县域内热、电企业全部安装了脱硫脱销设施,水泥企业加大余热利用、废渣利用等工程技术改造。全面推行了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公开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
6、强化经济政策鼓励。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模式,广泛利用项目融资,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循环经济建设的投入,保障创建资金。争取国家及省市专项资金对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支持。现有科技攻关、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设立“泗水县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或产品推广使用、生产、销售等环节,采取财政奖励、贷款贴息或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紧紧围绕《创建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015年任务目标和项目计划,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加强项目推进力度,定期调度部门指标完成情况,确保53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顺利通过省专家评审。
2、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广成熟的循环经济生产生活方式,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典型企业、园区、社区,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初具规模。
3、加大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形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广泛共识。
4、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扶持。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国家鼓励和优先发展的项目,在税收、土地、资金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和倾斜。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泗水县的循环经济发展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循环经济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氛围尚需完善,对循环经济的了解尚处于表面阶段,尚没有深入到个人日常生活中。
2、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出台的鼓励机制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3、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有待进一步延伸拉长,虽然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只是在个别行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更多的企业、产业尚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企业、产业间的关联度不高,互为补充、互相利用的能力不强,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的任务相当繁重。
五、有关建议
1、泗水县是经济欠发达县,配套资金不足,希望省、市各级政府在项目上加大倾斜力度,争取更多的好项目、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2、泗水县工业企业大部分处于发展初期,清洁生产、循环产业培育等方面的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靠企业自身力量无法满足资金需求,建议上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拓展融资、信贷渠道,加强财政支持工作。
3、泗水县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比如污水处理项目,成本高、资金量大,企业、地方财政负担过重,建议省、市各级政府进一步研究政策扶持、资金筹措等方面的措施,推进县域经济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