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协会动态

应省人大法工委要求协助论证《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制度设计

更新时间:2024-09-06 16:06:00点击次数:1085次字号:T|T

近日,收到省人大法工委《关于请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协助论证有关法规制度设计的函》提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目前,我们正在广泛收集和论证各方面意见建议,有序推进法规文本修改。考虑到贵单位的行业优势和职能特长,现就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禁止作为有机肥原料的规定,请贵单位重点予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收到协助函我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求。一方面查阅资料,走访企业,掌握第一手情况;另一方面,组织山东省工信厅、山东农业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南京大学、省区域资源与环境发展研究院等单位11位专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召开论证会。专家论证中,对禁止性条款中涉及到的“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没有异议,论证的重点集中在关于采用推荐性标准、关于将污泥作为有机肥原料、关于将粉煤灰和钢渣作为有机肥原料三个方面,形成了论证意见,按时保质的提交给省人大。


我会作为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要求,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融入全省生态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中,与协会工作紧密结合。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紧扣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充分发挥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温度计”“直通车”的作用,当好立法工作的“服务员”和“战斗员”,畅通立法意见征求“最后一公里”。


(编辑:admin)
网站首页  | 客服中心  | 广告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我们